刘磊(V.L.)

刘磊(V.L.)的博客

他的个人主页  他的博客

我不是“诸葛亮”怎么办?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09:03 | 1472次浏览 | 65条评论

有两套方案:
1.做个臭皮匠,和两个臭皮匠在一起。
2.装作诸葛亮,找两个臭皮匠在自己身边。
中国人自以为是,全拜诸葛亮所赐;“山人自有妙计”,让人们错误的高估了自己。

话多点:
"群策群力"我认为很难实现,主要在于中国人浓厚的政治性排他性;根源我认为是:中央集权在中国存在太长的时间了,而且“历史剧”也在重复的强化他的影响(这里就不说文化总局的不是了)。
"群策群力" 我认为又不难出现,只要能够放下姿态,多些对“共和”的向往,多看美剧(固执的一方最后总会妥协)。

评论

我的评论:

发表评论

请 登录 后发表评论。还没有在Zeuux哲思注册吗?现在 注册 !
夏清然

回复 夏清然  2009年09月16日 星期三 15:32

围观、围观~

0条回复

電波系山寨文化科学家

回复 電波系山寨文化科学家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5:21

团队合作的两个基础: 1共同的技能;2共同的利益;

58条回复

  • 李金贵

    回复 李金贵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6:51

    如果再加上共同的追求,岂不更好?

    2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5:29

    恩,比较有见地。

    “共同的技能”,有的情况是“互补的技能”

    54条回复

      • 電波系山寨文化科学家

        回复 電波系山寨文化科学家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5:30

        不行,必须是共同的技能;
        分工可以互补,技能如果"互补",那应该叫缺失.

        53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7日 星期四 17:27

            无相神功=美女呀!
            来一招天外飞仙!呵呵

            0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7日 星期四 09:06

            咳,真愁人。人们对马甲怎么想都可以呀。谁让你是马甲,马甲呢。呵呵。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6日 星期三 18:11

            只要回复了,就不能修改的。呵呵
            再者,你都没有真实身份见人。咳,人家还以为是我自己的马甲呢。呵呵。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6日 星期三 18:06

            只是描述事实而已,从何谈诽谤呀--好可怕呀。呵呵。
            不能从学术讨论转变为人身攻击呀,直接违反"罗伯特议事规则" 。(现学现卖)呵呵。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6日 星期三 17:57

            1.明细却站不住脚
            2.坚定却违背真理
            3.同情是大爱之源

            呵呵。

            1条回复

              • 電波系山寨文化科学家

                回复 電波系山寨文化科学家  2009年09月16日 星期三 18:03

                如果说,没有论证推理的正确结论行为上叫做“抄袭”的话,
                那么说,没有论证推理的错误结论行为上是否可以叫做“诽谤”呢?

                0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6日 星期三 17:50

            呵呵,现在又偷换概念,来逃避结果。哈哈,是不是要博得同情呢。呵呵
            同情你了。呵呵

            1条回复

              • 電波系山寨文化科学家

                回复 電波系山寨文化科学家  2009年09月16日 星期三 17:54

                我的论点,自始至终都是明晰的;
                我的主张,自始至终都是坚定的
                你的同情,还是留给那些插不上嘴的吧。

                0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6日 星期三 17:44

            既然知道,你怎么还是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了呢?呵呵,奇怪,呵呵。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6日 星期三 16:51

            咳,人们总能找到躲避问题的借口,纯粹的人性使然。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6日 星期三 14:38

            能不能保护,不重要;重要的是其他人为什么不恐惧。
            理由陈述一下:
            1.如果隐私泄露,可能被泄露的是你的真名与头像。而这两个东西所没什么作用。其他的信息是爱填不填的事。
            2.可能的情况,你发了一些色情小笑话被同事、熟人看到。咳,注意点人品不就行了。
            3.可能的情况,你对一些事情发表了激进的看法,之后被同事、熟人看到提防你。咳,表达不那么激进不就行了。
            4.可能的情况,社区某个MM看上你这小子了,想和你联系联系,你连个名字都是假的,还搞什么呀。
            。。。。。。。。再列举就罗嗦了。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6日 星期三 14:16

            恰巧,我的推理能够在理论上、现实中双成立,而无需证明。

            如,你恐惧心理造成不能以真面目见人,反而自欺欺人的认为是zeuux不能保护你的隐私。理论上你恐惧是我定义的,而现实中你没有以真面目见人是公认的,都没有给我留下需要证明的空间。咳,逻辑能力太强真是愁人呢!!!哈哈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6日 星期三 14:06

            你要把Linux弄疯呗。呵呵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6日 星期三 14:03

            能不能编译回去,是不重要的;因为毕竟这些是你修改的部分而不是整体。
            以为,你想把一个GPL内链接之后反汇编发布代码呢;仔细看不是,说明你基本上还是认同GPL的理念和了解一些常识的
            Linux Kernel中本来就有汇编代码,只是不是反汇编出来的。干嘛要弄Linux呢,弄BSD多好。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6日 星期三 07:19

            咳,真是没完没了。

            1.那么必须保证你提供的修改代码能够生成与你卖的产品一样的运行效果。
            什么版本一致呀,生成二进制一致呀都需要的。你的东西不能以Linux Kernel为幌子卖钱的,而且修改部分要进行说明的
            2.你修改的部分用VB也行。就反汇编后再可编译这一条,就很难实现。
            3.你既然提供了源代码,谁还去买你的产品?没有生存空间,纯粹的理论狡辩没什么意义。

            另一个角度讲,直接违反GPL不就行了,还这么罗嗦干什么呢。要再讨论GPL就新开贴吧。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8:01

            哎呀,真是麻烦呢。

            给你个尺度吧,二进制表示以外的都算源代码。

            个尺度是一个共识或者说是一个尝试性的东西。尝试性的东西,就是不需要解释了:就像不懂C编程的人不知道int main()干嘛地一样,没必要和他解释。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7:50

            我看“source code”,这个此不需要解释吧。因为它就是“source code”,只是中国人才叫源代码,解释什么呀解释。哈哈。

            咳,人各有志、人性不同。一个包含恐惧心理的人性,随他去吧。呵呵。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7:37

            GPL,是一个挺有意思的东西。
            1.“让最终用户随便用,用不用会不会用是你的事”
            2.“让开发者有限制的用,你要用我就姓我的姓否则给我money”
            认为对GPL,只要记住上面的话就行了;其他的都只是幻觉。

            别茬话题,到底敢不敢换名和头像?是不是要继续恐惧下去?嘿嘿

            1条回复

              • 電波系山寨文化科学家

                回复 電波系山寨文化科学家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7:42

                GPL,忽悠的乌泱乌泱的,实际上,GP不是,因为它连最基本的"源代码"都没法定义.

                如果zeuux提供了隐私保障条款,并且证明它也同时具备这个能力,我自然会换头像的.

                0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7:29

            恐惧占据着你的内心。
            像哥学,哥就没有用假名嘛,头像也是经过设计的。呵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7:24

            事实上,你不换名与头像,始终都只能说明你内心的恐惧与迷茫。人性的表现而已。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7:20

            狡辩,是人性的表现!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7:04

            哈哈,好论据:
            你害怕由zeuux泄漏你的隐私,这是人性的表现;怕泄露是每个人的隐忧,但是你是特别怕了。
            恩,你还有人性。。。。呵呵。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6:56

            既然,没有人性。怎么不敢用真名、真头像?呵呵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6:53

            咳,你只是忽略了人性。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6:47

            重要的人总会被提起,不重要的人默默无闻。试问谁能够甘受寂寞呢
            重要的人话语权多,不重要的人没什么话语权。大家半斤八两,你说鳖不憋屈,能忍吗
            如果能力上差距很大的话,出现上面的情绪就只是人品的问题了

            对于质量,也是存在区别的,所以并不需要共同的技能,有强有弱就行了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6:23

            利益这一点,我是认同的。

            于技能描述,是不认同的。更多的解释一下:
            1.分工是有重要不重要之分,既然技能是共同的,那么谁弄重要的谁弄不重要的?要知道个人在团队中的地位取决于其重要性。
            2.既然有不重要的工作,那么就可以让不重要的人承担,或者低技能的人来承担。不能主观的评定一个人是否与自己在一个能力线上而否定其他人,否则这样的团队从开始就不会形成的。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6:07

            咳,搞了半天没说一个问题。

            团队最重要的是分工,那么就没有必要非要整齐划一的同等技术能力,找合适分工工作的人就行了。提测试的职位,也只是想说明“分工”。

            想互补的技能比统一的技能更能够节约人力资源,避免浪费。
            是否影响到能力高的人新加入团队,就不是这里考虑的问题了;或者说如果团队已经饱和、足够,没有必要把团队中的低能力者换成其他的高能力者。

            1条回复

              • 電波系山寨文化科学家

                回复 電波系山寨文化科学家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6:11

                只要有共同的利益,那群人会自己分工的;
                只要有共同的技能,怎么分工都是正确的;

                如果没有共同的利益和技能,是无法"合作"的.

                0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5:58

            所以才有薪金的高低。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5:55

            对应: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测试工程师不一定懂开发,只需要能够点点界面就行了。呵呵。

            1条回复

张宇杰

回复 张宇杰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3:04

我崇尚精英式开发。一个诸葛亮先搞掂,然后给皮匠们维护。我遇到的成功项目,都是这样搞出来的。

1条回复

  • 刘磊(V.L.)

    回复 刘磊(V.L.)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14:54

    恩,差不多是这样。

    比做诸葛亮不太贴切,差不多许攸之流吧。

    0条回复

史荣久

回复 史荣久  2009年09月15日 星期二 09:40

群策群力,关键是策,如何把‘力’‘策’向一个目标。
一般来讲,2-4人容易得到好的效果,5人以上力会分散,甚至狗扯羊皮。
‘策’,在某些场景下,适当剪裁罗伯特议事规则很有效果。

2条回复

暂时没有评论

Zeuux © 2024

京ICP备05028076号